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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举办聊城大学东昌学院“最美校园”摄影大赛的通知
来源:组宣部 发布日期:2023-10-09

各单位:

为展现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,展示全院师生拼搏向上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,用镜头定格校园最美瞬间,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特举办聊城大学东昌学院“最美校园”摄影大赛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

组织宣传部

二、参赛对象

全院师生

三、作品要求

1.客观真实,积极向上,突出思想性、艺术性、时代性,反映广大师生饱满的精神面貌和校园的美丽景象。

2.须为作者本人原创,不得抄袭,抄袭者将取消参赛资格。

3.成片时间需为1年内,不接受官方公开发表过的作品。

4.拍摄工具不限,相机、手机均可。

5.每人仅可选择一张摄影作品参赛。

6.彩色、黑白作品均可,以JPG格式电子源文件上传,分辨率不小于1000dpi,照片质量一般不小于1MB,不大于10MB。

7.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,对画面可适度剪裁;彩色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(含单色)。不接受经电脑特技合成制作的照片。画面不得出现水印、文字等其他元素。

8.如不符合以上要求,判定为参赛无效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征稿结束后,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统一评选。按教师组、学生组分别评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根据各单位组织报名情况,设优秀组织奖。

优秀作品将在学院官方网站、官微、院报等媒体平台上公开展示宣传。

五、截稿时间

2023年10月23日

六、参赛方式

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参赛。参赛者需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),作品以“单位+个人姓名+手机号”命名;由各单位汇总后以“单位+摄影大赛参赛作品”格式命名,如:中文系摄影大赛参赛作品,统一发送至zxb@lcudcc.edu.cn。

联系人:杨帆,联系电话:8520027。

七、版权使用声明

1.对于参赛作品,组织宣传部有权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。

2.参赛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参赛者还应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

组织宣传部

2023年10月9日

附件【聊城大学东昌学院“最美校园”摄影大赛报名表.docx】已下载

(审校:组宣部 编审:杨帆 浏览次数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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