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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校园楼宇、道路、景观名称征集的通知
来源:组宣部 发布日期:2023-05-16

校园楼宇、道路、景观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,是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。为进一步丰富校园人文内涵,彰显学院办学理念和人文底蕴,营造优美、高雅的校园环境,决定面向广大师生、历届校友征集校园楼宇、道路等名称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原则

1.校园楼宇、道路等名称应融合并体现学院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、历史文化等要素,确保校园文化风格的一致性和整体性。

2.名称应结合校园整体规划布局、建筑特色和使用功能,注意关联性,体现功能性和人文性的和谐统一,兼具艺术性,有较高的审美价值。

3.名称言简意赅,格调高雅,寓意深刻,便于记忆和传播,避免生僻字或多音字、词,使用中不会产生歧义,以3-5字为宜。

4.名称不宜与聊城市现有道路、建筑等名称相同。

5.名称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,遵循国家和地方等关于命名、更名的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。

二、征集范围

各楼宇、道路等。详见附件1。

三、征集对象

全院师生员工(含离退休教职工)、广大校友均可参与。

四、征集时间和方式

1.征集采取电子投稿方式,将填写的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楼宇、道路等名称征集表》(附件2)发送至邮箱yangfan@lcudcc.edu.cn。

联系人:杨帆,联系方式:8520027。

邮件以“姓名+校园名称征集”命名进行标注。

2.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。

五、评选办法

学院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,对征集名称进行评审论证,最终确定各楼宇、道路、景观等的名称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应征名称可以是单个名称,也可以是一个系列、一整套方案,名称需说明命名原由或名称寓意。

2.应征名称版权属于学院,学院有权调整相关名称的使用方式。

3.应征者应为提交的名称承担相关责任,学院不承担因抄袭或侵权引起的法律责任。

4.相关事宜由学院组织宣传部负责解释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组织宣传部

2023年5月16日

附件【附件1:学院各楼宇、道路.jpg】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学院楼宇、道路、景观等名称征集表.doc】已下载

(审校:组宣部 编审:王宪伟 浏览次数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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